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
关于举办首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
市语委各成员单位,各区县(自治县)教委(教育局)、语委,各高等院校,市教委各直属单位:
根据《国家语委“十三五”科研规划》(国语〔2016〕1号)和《2019年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》(渝语发〔2019〕1号)精神,为集中培育语言文字工作研究成果,全面巩固语言文字工作实践成果,充分展示语言文字工作推广成效,以激励语言文字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研究,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科研工作创新发展,决定举办重庆市首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提升语言文字素养,创新语言文字工作。
二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全国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,提升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水平,引导社会大众热爱祖国语言文字,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,发挥语言文字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基础功能,积极研究语言文字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,推动语言文字在各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,加速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化进程。
三、征文对象及内容
(一)征文对象:全市从事语言文字研究、教育教学、传播传媒、测试评价、公共服务等行业的相关人员。
(二)征文内容:见《重庆市首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选题指南》(附件1)。
四、论文要求
(一)按照《重庆市首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选题指南》进行选题。
(二)主题鲜明、内容积极、论据翔实、形式规范、结构严谨,科研成果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。
(三)文字、图标规范清晰。每篇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,署名作者不超过3人。
(四)论文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,严禁抄袭,文责自负。
五、论文格式及要求
(一)每个区县、高校、语委成员单位构成一个参评单位。每篇论文以“参评单位+作者姓名+论文题目”命名(论文格式见附件2)。各参评单位填写汇总表(见附件3,用EXCEL格式制作),将汇总表连同参评论文以压缩包形式(以“参评单位名称”命名)发送至电子邮箱569587277@qq.com,同时将汇总表(盖章)纸质件报送至指定地点。
(二)在中国语言文学类、新闻传播学类、戏剧与影视学类等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参评单位,论文推荐数不超过10篇;在以上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参评单位,论文推荐数不超过6篇;各区县及其他参评单位,论文推荐数不超过4篇。
六、报送要求
(一)时间:2019年8月30日—9月5日接受论文申报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二)地点: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(重庆市语言文字测试工作中心),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。
联系人:黄艺 63622371 13062395004
(三)请各单位语委办确定一名同志负责活动宣传组织、参评名单汇总、论文材料报送等具体工作。
七、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
市语委、市教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文评选,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。论文评奖类别设高教组(含社会人员论文)、普教组两类,论文获奖名额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若干。
附件:1.重庆市首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选题指南
2.论文格式
3.重庆市首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汇总表
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
2019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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